為鼓勵病死豬無害化處理,我省將對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械進行補助,第一批項目補助處理機械120臺套,省級財政按每臺套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械(含冷藏設備)補貼15萬元,目前補貼項目資金已下達至各地。
可養(yǎng)區(qū)年存欄1500頭以上的生豬養(yǎng)殖場均可申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械補助項目,但不能與2013年、2014年、2015年已安排過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械補助項目重復。
補貼資金須用于配置病死豬無害處理機械和冷藏設備(冷藏柜或冷庫),且所配置設備要符合三個要求:一是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應具有分切、絞碎、發(fā)酵、殺菌、干燥等五種功能,并配備尾氣處理裝置,冷藏設備應方便清洗;二是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的有效容積≥2立方米,冷藏柜的容量≥3立方米或冷庫的容量≥20立方米;三是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應是已進入《2015-2017福建省農(nóng)機購置補貼產(chǎn)品信息表》的產(chǎn)品。